經營一家咨詢公司的李剛(化名),最近因為考慮是否要注冊“.商標”域名而犯了愁。
“公司現在有一個域名網址,原本不用考慮注冊域名的事。不過自從接到一個推廣‘.商標’域名的電話后,我又有點心動了。”李剛說。
11月12日,李剛告訴法治周末記者,一家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他,只要公司注冊有文字商標,就能夠申請該文字商標全球獨一無二的“.商標”域名;申請完成后,通過地址欄直接輸入該域名地址,就能直達公司官網,再也不用擔心虛假網站、搜索結果排名靠后等問題。
“公司名稱之前已經注冊了商標,要能以公司名稱申請到域名,無疑對公司的宣傳、推廣有很大的益處。”李剛坦言,他的公司網站并沒有申請到與公司名稱相對應的域名,相關域名早就被注冊了。
但為何李剛在“.商標”域名注冊的問題上,遲遲拿不定主意呢?
“.商標”是否為網絡商標
“域名注冊代理機構對‘.商標’域名的介紹,讓我起了疑心。”李剛說,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他,“.商標”不僅僅只是個域名,這個后綴也能夠起到在網上保護相關注冊商標的作用,也可以叫“網絡商標”。
從事咨詢行業(yè)的李剛,對“網絡商標”的說法有所警覺:“我還從來沒聽過‘網絡商標’這個概念,我在網上搜了一下,有很多人反映注冊‘.商標’域名有可能是個騙局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‘網絡商標"。
李剛表示,除了這個因素外,24000元/10年的域名注冊和使用費,遠遠超出了一般域名的價格,“大家熟悉的‘.com’‘.cn’‘.net’域名,10年的注冊和使用費也就幾百元,一些特殊域名不過上千元”。
李剛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,網上有一些域名注冊代理機構可以辦理“.商標”域名的注冊服務,但這些網站上的對“.商標”域名的介紹,在他看來有些夸大。
按照李剛的介紹,法治周末記者上網以“.商標”“注冊”為關鍵詞進行搜索,確實找到了幾家可以代理“.商標”域名注冊的網站。
在一家名為環(huán)球互易的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網站上,對于“.商標”域名的介紹,不少表述都將其與商標相掛鉤——“這是‘互聯網+’時代商標表現新形式,‘.商標’是互聯網上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標識,是注冊商標網上標識,猶如在網上打上R,提升在企業(yè)網上營銷競爭力,使線下商標有效延伸到線上,提升品牌價值”……而除了環(huán)球互易,其他一些“.商標”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的網站上,都有著相同的宣傳內容。
法治周末記者撥通了環(huán)球互易的客服電話,相關工作人員同樣向記者介紹了“.商標”域名的諸多好處,并且提醒記者,要注冊“.商標”域名,必須持有文字商標的注冊證書,通過審核后方可代理。
“并不是所有的申請都會通過,我們會嚴格審核申請人的商標注冊證書和權利情況。如果申請人不享有相關文字的注冊商標權利的話,是不能注冊‘.商標’域名的。”環(huán)球互易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,這樣做是為了保證“.商標”域名能夠和注冊商標對應起來。
“由于注冊商標名稱重復率較高,而‘.商標’域名具有唯一性,為保障您所擁有的注冊商標能順利獲得域名,建議您盡早注冊,先到先得,保護自己的權益。”環(huán)球互易相關工作人員表示。
法治周末記者再三向該工作人員確認,“.商標”域名是不是所謂的“網絡商標”?該工作人員卻并沒有正面回應,只是表示,“.商標”域名與商標權緊密相連,能夠更好地在網上保障商標權益。
域名作用涉嫌夸大宣傳
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,2014年5月22日,國際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(ICANN),正式將“.商標”寫入全球互聯網根域名系統(tǒng)(DNS),這標志著“.商標”域名向全球開放注冊與使用。
2015年1月8日,經過工信部的審批,“.商標”域名正式納入中國域名管理體系,其注冊管理機構為環(huán)球商域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環(huán)球商域”),是隸屬于環(huán)球互易資訊(控股)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的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(yè)。法治周末記者曾撥打該公司的服務熱線,但一直無人接聽。
不過法治周末記者發(fā)現,環(huán)球商域與上文提到的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環(huán)球互易,同屬于一個集團;而作為“.商標”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環(huán)球商域,其網站上對于“.商標”域名的宣傳內容,與其他“.商標”域名注冊代理機構網站的內容,幾乎完全相同。
究竟“.商標”域名,與注冊商標之間有著怎樣的聯系,是否存在“網絡商標”等近似概念?帶著這些疑問,法治周末記者咨詢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“商標局”)的相關工作人員。
商標局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,商標局并未出臺“網絡商標”的相關政策,目前也沒有“網絡商標”這個業(yè)務。
“商標注冊和網絡域名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,關于網絡域名的問題,請咨詢相關管理部門。”商標局工作人員表示。
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喬萬里認為,根據公開的資料顯示,“.商標”域名是經國際互聯網域名與地址分配機構(ICANN)批準運營的全球通用頂級域名,與通常人們熟知的“.com”“.net”性質是一樣的;但域名終究只是域名,不可能成為商標或替代商標,更不可能發(fā)揮商標法意義上的功能和作用。
喬萬里舉例稱,比如“西湖”二字,可能會被注冊到不同類的商品或者服務上、甚至有上百個商標權利人,但“西湖.商標”這個域名只能被一個商標權利人所注冊,“剩下的那些‘西湖’商標權利人,并不因沒有獲得‘西湖.商標’域名而在網上無法保護其商標”。
喬萬里解釋,某一商標權人拿到“商標”域名,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商標權人的宣傳推廣起到防御保護的作用,如果大家今后使用網站的習慣變成地址欄輸入“.商標”域名,那就效果更明顯。
“但一些網站宣傳‘.商標’域名是注冊商標的網上標識、是線下商標的線上延伸,這種表示并不恰當。域名對商標的保護作用,無非是一種錦上添花的行為。”喬萬里說。
北京大悅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宏剛也認為,對于“.商標”域名這樣的宣傳內容,涉嫌夸大宣傳,嚴重的還存在虛假宣傳或者欺詐嫌疑。
“.商標”使用仍需遵循商標法
“以商標文字注冊網站域名,對于企業(yè)營銷來講,確實有一定的積極作用。”梁宏剛介紹,現實中,不乏一些商家為了爭奪簡單易記、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域名,不惜花重金購買的情況。
法治周末記者查詢相關新聞報道發(fā)現,小米公司為了購買mi.com域名,花費了360萬美元(約為2244萬元人民幣);京東購買jd.com域名花了3000萬元;酒仙網董事長郝鴻峰也曾直言,一個好的域名可以為企業(yè)省下90%的廣告費。
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天虎表示,一些域名注冊代理機構正是利用了企業(yè)希望拿到好域名的心態(tài),為了營銷目的,夸大其代理注冊域名的作用;加上現在很多企業(yè)品牌保護的意識較強,擔心虛假網站影響企業(yè)形象,因而搭上商標網上標識等概念,更能讓“商標”域名賣個好價錢。
“以類似噱頭吸引企業(yè)注冊域名的情況很常見,甚至有些域名注冊代理機構還會‘唱雙簧’——一方面向企業(yè)宣傳注冊域名的重要意義和緊迫性,另一方面自己提前將相關域名搶注,之后再提價賣給企業(yè)。”廖天虎說。
然而,由于“.商標”域名畢竟不同于商標,喬萬里提醒,在很多情況下,即便企業(yè)獲得了其所持有商標文字的“商標”域名,依然應當遵循我國商標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得超出商標核定使用范圍而濫用,以免侵犯他人的商標權。
“如果企業(yè)擁有注冊商標并注冊了相應的‘.商標’域名,按照其持有注冊商標所保護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,正常使用域名是沒有問題的。但是,如果該‘.商標’域名所指向的網站,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以及廣告宣傳行為,涉及他人注冊商標所保護的范圍,仍會被認定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。”喬萬里說。四川商標注冊,成都商標代理,四川商標申請,成都商標事務所,四川商標代辦,成都注冊商標
喬萬里告訴法治周末記者,由此可見,企業(yè)并不會基于對“.商標”域名的注冊,而必然獲得網絡上相關經營行為的合法性和正當性,以及在網上享有所謂“線上商標”的保護,“任何形式的商標使用行為,仍然應當依據商標法律法規(guī)及司法解釋,網絡并不是法外之地”